一、中心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由當日值班員負責,接訪工作實行首接責任制。首先接受群眾來訪的值班人員為首接責任人,必須負責解答、受理或轉交群眾來訪事宜。接訪人員實行輪流值班接訪制度,當值人員應當在接訪室候值。遇有較大規(guī)模集體上訪時,由中心主任統(tǒng)一調配力量。 二、首接責任人要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對來訪人的合法要求不得推諉扯皮,回避矛盾,在接訪過程中要做到認真負責,態(tài)度熱情,用語文明,并嚴格執(zhí)行信訪紀律,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三、接待來訪群眾時,首先請來訪人填寫《人民群眾來訪登記表》,在檢查表格填寫內(nèi)容清楚完整后,核對來訪人身份證。屬精神病人或傳染病人的來訪者,應通知有關部門將其帶離。 四、接訪工作人員要認真閱讀來訪材料,耐心聽取來訪人反映的意見和要求,了解清楚主要問題,認真做好記錄,根據(jù)所反映的問題或要求視情況分別處理。對簡單問題應當當場解答;對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政策而又不能辦理的,應對來訪人員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屬于中心部門協(xié)調解決的問題直接轉交部門處理,重大的群眾集體上訪可要求相應主管部門領導到現(xiàn)場做解釋疏通工作;對不屬于中心協(xié)調范圍的應告知來訪人具體承辦部門,并盡可能給予指導或幫助聯(lián)系有關單位。 五、承辦單位、部門在信件處理完畢后,須把處理結果告知當事人,并將調處結果報送中心備案歸檔。 六、對來訪反映的事項,應根據(jù)實際情況,選用摘報信訪反映、轉送、交辦、發(fā)函、立案、調查等形式進行處理。對需要市領導批示的,經(jīng)辦人擬稿后送中心主任審閱,以信息專報的形式上報。 七、對來訪反映的情況以規(guī)范的文書格式進行處理并及時歸檔管理,對每月和季度來訪情況進行歸類,及時形成文書上報主管領導和部門,并通報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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