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1、《事業(yè)單位調動人員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調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意見和印章;
2、調入方人力資源(組織人事)部門開具的商調函。
(二)辦事流程
1、調出單位到職員和雇員管理股提交材料,包括調入方人力資源(組織人事)部門的商調函、《事業(yè)單位調動人員呈批表》;
2、職員和雇員管理股審核并報有關領導審批同意后,開具同意調出函,并在表格中加具調出審批機關意見和印章;不同意調出的,通知調出單位并解釋原因;
3、調出人員檔案及相關資料由調出單位寄往調入方人力資源(組織人事)部門;
4、收到調入方人力資源(組織人事)部門的調令后,調出單位開具《行政介紹信》和《工資介紹信》到職員和雇員管理股辦理調出手續(xù)及解除聘用合同手續(xù)。
辦理地點:市人社局職員和雇員管理股;聯(lián)系電話:225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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