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廣東湘邵風云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黃許寧訴廣東湘邵風云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確認勞動關系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3〕179號),仲裁請求:請求裁決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21年9月8日至2023年2月1日存在勞動關系。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現(xiàn)定于2023年4月18日15時0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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