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開平市信全化工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梁金飛訴開平市信全化工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3〕786號),仲裁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1年6月份工資6000元,2023年6月份工資6000元,7月份工資6000元,8月份工資1000元;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3年3月加工水墻漆提成985元。合計1985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決定書。本案申請人于2023年10月23日通過書面申請撤回申訴,本委根據(jù)《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決定如下:準予申請人撤回申訴。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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