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龍之教育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羅氏蓮訴開平市龍之教育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4〕924號),仲裁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2年3月至12月工資差額32508.8元。2、2023年6-12月工資差額 31938元。3、2024年3-6月工資:3月3500元,4月3500元,5月3500元,6月3500元。工資合計:14000元。以上共計:78446.8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xiàn)定于2025年1月2日15時0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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