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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休假必須在1個年度內安排嗎?
    發(fā)布日期:2024-12-19 09:02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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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guī)定,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在《關于<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人社廳函〔2009〕149號)中明確“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職工工作時間包括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規(guī)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視同工作期間)。職工的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年休假必須安排在1個年度里嗎?能分段安排嗎?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

    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

    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哪些假期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據《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六條,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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