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工資可以按月支付嗎?
不可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
結(jié)算支付周期
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有最低工資嗎?
有
最低工資標準中的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
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nèi)提供了正常勞動,則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
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
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可以與多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嗎?
可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
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
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
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人員在兩個單位工作,可以參加兩份工傷保險嗎?
按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guī)定》第九條,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yè)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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