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接一:案例 01-廣州市海珠區(qū)查處虛構勞動關系辦理單項參保行為 2024年1月,廣州市海珠區(qū)人社局通過核查參保人舉報線索,發(fā)現某人力資源服務公司通過“假外包、真掛靠”,將其他公司的全日制職工虛構為本公司非全日制職工,簽訂虛假用工協議,違規(guī)辦理單項參加工傷保險。目前,該公司已被當地人社部門立案查處,并退回騙取的工傷保險待遇。 02-韶關市曲江區(qū)查處違規(guī)為非特定人員辦理單項參保行為 2023年12月起,韶關市曲江區(qū)人社局按照省市統(tǒng)一部署,開展工傷認定風險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發(fā)現某公司在為建立勞動關系職工辦理參保時,將“臨近退休人員”“試用期人員”“臨時工”等群體錯誤按“其他從業(yè)人員”類型單項參加工傷保險。目前稅務機關已責令該公司糾正錯誤參保關系,為存在勞動關系的職工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按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 鏈接二:相關法律法規(guī) 單位違規(guī)單項參加工傷保險、違規(guī)辦理社保業(yè)務,可能會承擔多個法律責任。 01-弄虛作假辦理社保業(yè)務的法律責任 參保單位在工傷認定申請中,如果提供虛假用工協議、虛假考勤資料等材料的,根據《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jiān)督條例》第六十一條處理處罰。 第六十一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冒用他人證件、虛構勞動關系等手段辦理社會保險業(yè)務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辦理,將有關情況記入其信用檔案;情節(jié)嚴重的,處涉案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虛構勞動關系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已騙取的社會保險待遇,并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02-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的法律責任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如果將用人單位職工改變?yōu)楸緳C構的職工,串通損害職工合法權益的,根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處理處罰。 第三十條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委托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的,不得改變用人單位與個人的勞動關系,不得與用人單位串通侵害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guī)定,...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yè)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03-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責任 如用人單位違規(guī)只為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選擇參加工傷保險,未按時足額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等社會保險費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04-騙保的法律責任 參保單位通過將發(fā)生工傷的“老職工”偽造為新入職職工參保,或者在申領工傷保險待遇時提供虛假墊付醫(yī)療費用說明等方式,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處罰,達到規(guī)定金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讀: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執(zhí)法一大隊 咨詢方式:0750-225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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