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這個月入職新單位了!老板說需等試用期轉正后才給我辦理參保手續(xù)?可以這樣嗎?
答:不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因此,試用期期間,公司也應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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