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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發(fā)布日期:2024-06-06 17:46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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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在開平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

    開平市審計局局長 方根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我市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屆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和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審議意見,堅決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隨形、如雷貫耳,抓牢抓實抓好審計整改工作,一體推進審計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和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

      ——高站位謀全局,審計整改組織領導逐步強化。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委審計委員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計整改工作推進會議等,聽取審計整改匯報,部署推進審計整改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審計整改情況開展調研工作,強調主動作為、積極作為、有效作為。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審計查出問題作出整改批示21件次,要求進一步壓實責任,扎實做好審計整改工作。市委審計辦、市審計局遵照批示,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清單化、閉環(huán)式推動審計整改工作。

      ——強監(jiān)督促落實,審計整改監(jiān)督檢查不斷細化。一是市審計局建立審計查出問題分類整改機制,明確整改分類劃分程序,按照“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xù)整改”提出整改意見、整改目標和時限要求,加強整改監(jiān)督工作的精細化、規(guī)范化管理。二是市委審計辦、市審計局開展審計整改督查專項工作,針對21個整改不徹底、不到位的審計項目(事項),一對一地壓實整改責任,點對點地研究整改措施,實打實地促進整改落實。

      ——聚合力齊發(fā)力,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持續(xù)深化。一是通過開展“巡審聯(lián)動”,積極探索巡審工作聯(lián)動與問題整改一體部署、一體推動、一體落實的工作模式,持續(xù)拓展監(jiān)督的廣度和深度,充分鞏固巡審聯(lián)動成果。二是將未完成整改事項納入市政府督查督辦范疇,形成常態(tài)化、動態(tài)化震懾,審計整改工作推進更加有力。三是將審計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并納入市直機關單位年度績效考核負面清單,倒逼問題全面整改。

      現(xiàn)將開平市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底,開平市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審計查出問題120個,其中,立行立改的問題96個,已完成整改94個(占97.92%);分階段整改的問題13個,已完成整改10個;持續(xù)整改的問題11個,已完成整改4個,正在整改中的問題已采取了措施推進整改落實。通過收回資金上繳市財政、歸還原渠道資金、促進落實撥付項目資金、規(guī)范財務管理、調賬處理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2.92億元;同時,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新修訂或完善制度32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涉及財政管理審計55個問題,已完成整改48個,正在整改7個,已整改金額2.35億元,制定完善規(guī)章制度10項。

      (一)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預算編制和管理不夠規(guī)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時收入預算已根據(jù)市政府的上繳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企業(yè),支出預算已細化到具體項目。

      2.關于“預算收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有待提高”的問題

      1)關于“截至202212月底,市財政專戶仍掛有非稅收入共215.56萬元未及時上繳國庫”的問題,已完成整改。非稅收入已全額上繳國庫。

      2)關于“1個執(zhí)收單位違規(guī)分期收取某房地產開發(fā)商的村鎮(zhèn)基礎設施配套費241.53萬元,歷時7年多,且降低了標準,少收取14.78萬元”的問題,正在整改中。該執(zhí)收單位已與房地產開發(fā)商協(xié)調,并督促該企業(yè)盡快補繳,但該企業(yè)尚未繳款。

      3)關于“財政部門將實際已經發(fā)生的支出列“暫付款”科目,超出規(guī)定金額10625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截至2023年底,2019年及以后新增掛賬余額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之和的比例,已無超出規(guī)定金額。

      4)關于“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未及時下達和使用”的問題,正在整改中。33項資金通過促進資金撥付、收回指標等方式提高預算執(zhí)行率,完成整改;21項資金正在整改中。

      5)關于“1家國有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使用專項資金,將上述資金用作公司其他支出,涉及金額5000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資金已全部歸還。

      3.關于“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強”的問題

      1)關于“提前支付5個項目工程款,涉及金額7084.70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5個項目工程款支出進度已與工程量相匹配,其中多支付的工程款已退回項目單位資金監(jiān)管戶后用于其他專項債項目,結余資金已上繳國庫。

      2)關于“專項債券資金共管賬戶產生的利息尚未上繳國庫,涉及金額181.08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利息已全部上繳國庫。

      3)關于“將2022年專項債券資金用于以前年度已完工項目,未形成新的實物工作量,涉及金額81.75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款項已退回項目單位資金監(jiān)管戶,經市政府審批后已用于其他專項債項目。

      4.關于“社保資金管理不夠完善”的問題

      1)關于“醫(yī)保部門使用醫(yī)?;痤A付非看病就醫(yī)情形核酸檢測費用,涉及金額1846.12萬元”的問題,正在整改中。醫(yī)保部門已協(xié)調財政部門制定三年還款計劃,現(xiàn)已還款369.22萬元,預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歸還完畢。

      2)關于“社保部門多發(fā)放1人失業(yè)待遇金0.18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已追回多發(fā)放的失業(yè)待遇金。

      3)關于“3家醫(yī)療機構及2家基層衛(wèi)生院未為13名職工購買社?!钡膯栴},已完成整改。相關醫(yī)療機構已按要求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購買社保。

      (二)鎮(zhèn)級財政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未嚴格落實集體決策制度”的問題,已完成整改。1個鎮(zhèn)(街)加強對黨內民主決策機制的學習,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決策,確保決策科學民主;1個鎮(zhèn)(街)修訂“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切實做好決策前期調研咨詢論證。

      2.關于“經費收支不合規(guī)”的問題

      1)關于“3個鎮(zhèn)(街)存在將征地資金轉至下屬企業(yè)列支、截留財政收入、坐支財政資金、預算編制不科學、不規(guī)范等問題”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鎮(zhèn)(街)及時安排資金支付,將財政收入、結余資金上繳國庫或鎮(zhèn)財政,理清與企業(yè)的往來款情況,并深化預算管理改革,細化預算支出,將財政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按照規(guī)定使用財政資金。

      2)關于“1個鎮(zhèn)(街)違規(guī)在下屬企業(yè)列支政府費用,轉嫁費用支出497.58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鎮(zhèn)(街)規(guī)范鎮(zhèn)屬企業(yè)的支出管理,嚴禁超范圍在鎮(zhèn)屬企業(yè)列支費用。

      3)關于“2個鎮(zhèn)(街)超范圍向公職人員發(fā)放津補貼,涉及金額19.85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鎮(zhèn)(街)已追回相關津補貼,確保不再超范圍發(fā)放津補貼。

    3.關于“資產管理不善”的問題

    1)關于“2個鎮(zhèn)(街)家底不清,存在賬外資產,部分賬外資產因機構變化、人員流轉、相關資料丟失等,有的已無法找到準確位置,有的已去向不明,存在資產流失風險”的問題,正在整改中。1個鎮(zhèn)(街)已完成整改,已根據(jù)資產評估報告,全面完成資產的登記入賬工作;1個鎮(zhèn)(街)正在整改中,已初步核實資產權屬,并逐步根據(jù)核查情況進行登記、調賬和注銷。

    2)關于“2個鎮(zhèn)(街)資產沒有定期開展資產清查盤點,存在資產未辦理產權證明等賬實不符的情況”的問題,已完成整改。1個鎮(zhèn)(街)經核實后,按報批程序完成相關資產的賬務核銷工作,確保賬實相符;1個鎮(zhèn)(街)經集體審議同意后,梳理相關資產并完善資產管理手續(xù)。

    4.關于“非稅收入征繳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2個鎮(zhèn)(街)應收未收租金95.25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1個鎮(zhèn)(街)已全部收回拖欠的租金;1個鎮(zhèn)(街)已收回部分拖欠的租金,余下應收未收租金正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繳。

    2)關于“3個鎮(zhèn)(街)未將租金收入上繳市級財政,涉及金額428.74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鎮(zhèn)(街)均已將租金收入上繳國庫。

    5.關于“工程建設管理不嚴”的問題

    1)關于“1個鎮(zhèn)(街)違規(guī)對不符合單一來源采購條件工程實施單一來源采購,涉及金額362.59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鎮(zhèn)(街)開展談話教育,要求嚴格按照項目采購流程,落實審核監(jiān)管職責,確保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

    2)關于“3個鎮(zhèn)(街)工程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多個環(huán)節(jié)存在把關不嚴、監(jiān)管不力、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等問題”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鎮(zhèn)(街)重新審核后,核減追回相應的工程款,并加強學習,進一步強化對工程項目全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

    3)關于“2個鎮(zhèn)(街)工程結算稅率未據(jù)實調整,多支付工程款7.02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鎮(zhèn)(街)已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今后將進一步加強對工程相關資料審核把關。

    6.關于“‘三公’經費支出和管理不規(guī)范”的問題

    1)關于“3個鎮(zhèn)(街)違規(guī)占用鎮(zhèn)屬企業(yè)車輛作為公務用車”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鎮(zhèn)(街)已將占用的車輛退還鎮(zhèn)屬企業(yè),并完善相關制度,規(guī)范公務用車的使用和管理。今后將根據(jù)實際需求在指定機構租賃車輛用于執(zhí)行公務。

    2)關于“2個鎮(zhèn)(街)存在公務用車使用、審批等記錄缺失、加油卡使用不規(guī)范、未按規(guī)定在公務用車管理平臺進行管理等問題”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鎮(zhèn)(街)落實公務用車使用、加油和維修審批手續(xù),清理閑置的加油卡,收回未充值的加油資金,完善公務用車記錄。

    3)關于“3個鎮(zhèn)(街)接待費支出依據(jù)不充分,存在報銷憑證缺少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單等問題,涉及金額171.29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鎮(zhèn)(街)完善公務接待相關規(guī)定,加強對業(yè)務接待費的審批監(jiān)督,杜絕無公函、無接待清單的接待。

    7.關于“征拆補償工作缺乏有效監(jiān)管”的問題,已完成整改。2個鎮(zhèn)(街)進一步明確征收土地青苗及附著物補償工作程序。在征地工作時遇到無明確指引情況下,已通過咨詢請示相關部門或聘請第三方公司評估后再落實工作。

    8.關于“部分指標未能完成”的問題

    1)關于“1個鎮(zhèn)(街)缺乏對招商引資項目的投資后管理,存在引進后項目建成后未及時投產、經濟指標未達投資協(xié)議約定等問題”的問題,正在整改中。一是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項目待上級部門出具驗收報告;二是部分項目履約不到位的問題,該鎮(zhèn)(街)通過約談相關企業(yè),督促其按照約定落實建設。2個項目現(xiàn)已達到投資合同要求,3個項目正持續(xù)推進中。

    2)關于“1個鎮(zhèn)(街)河流水質不達標,部分考核斷面水質現(xiàn)狀多次考核不達標”的問題,正在整改中。該鎮(zhèn)(街)加大對違規(guī)排放企業(yè)的打擊力度,探索推出畜禽養(yǎng)殖管理實施方案,將部分流域整治納入重點支流綜合治理工程,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度。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涉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2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23個,正在整改1個,已整改金額527.45萬元,制定完善規(guī)章制度4項。

      (一)基層治理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工程項目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1個項目工程變更與結算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結算書反映完工的工程量與實際不符”的問題,已完成整改。項目建設單位與承租方在原合同上補充條款,明確要求期滿后對私改、擴建的部分恢復原貌。

      2)關于“1個項目的建設內容較實施方案作出了較大的調整,未按規(guī)定辦理工程方案調整的報備手續(xù)”的問題,已完成整改。項目建設單位已對項目變更部分進行重新審核,并補辦工程變更報批手續(xù)。

      3)關于“9個項目施工方適用稅率與實際不符,導致多計施工單位結算價款6.95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項目建設單位督促施工單位將多支付結算價款退回至鎮(zhèn)財政。

      4)關于“1個項目竣工驗收后未及時辦理結算手續(xù)”的問題,已完成整改。項目建設單位已聘請第三方公司完成竣工結算書編制及審核工作,并辦理工程款支付。

      5)關于“1個項目未扣留質量保證金,涉及金額4.47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工程缺陷責任期已滿,未發(fā)現(xiàn)存在質量問題。項目建設單位今后將加強對工程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

      6)關于“1個項目竣工驗收后未能做好管護工作”的問題,已完成整改。項目建設單位已聯(lián)系工程公司對項目做好管護工作。

      2.關于“設備和物資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部分視頻監(jiān)控設備未能正常運作”的問題,已完成整改。損壞或失靈的監(jiān)控設備已全部完成修復,均能正常查看實時監(jiān)控畫面。

      2)關于“未按標準儲備防汛物料”的問題,已完成整改。2個鎮(zhèn)(街)已補足防汛物料。

      3.關于“服務對象基礎信息監(jiān)督審核不到位”的問題,已完成整改。1個鎮(zhèn)(街)安排專人對服務對象進行重新分類,并根據(jù)實際情況更新服務對象的類別、年齡等信息。

      (二)新冠疫情防控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資金使用和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11家醫(yī)療機構重復申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用款項,涉及金額37.47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衛(wèi)健部門對全市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的核酸檢測費用重新核查,共核減121.72萬元。

      2)關于“3家醫(yī)療機構未及時撥付援外疫情防控醫(yī)務人員補助資金到個人,滯后時間為24個月不等,涉及金額4.89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補助資金均已發(fā)放到位。

      2.關于“錯報醫(y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問題,正在整改中。衛(wèi)健部門重新核實醫(y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已原路退還多報的補助資金10.50萬元,已補發(fā)少報的補助資金7.62萬元。漏報部分經與上級和財政部門溝通后,正在申請追加資金,待審批后給予發(fā)放。

      3.關于“資產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隔離場所升級改造形成的資產未按估計價值入賬,涉及估計價值175.15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單位已加強資產管理,并按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入賬。

      2)關于“2個單位將43個集裝箱調撥給全市鎮(zhèn)(街)使用,未明確資產入賬手續(xù)和后續(xù)管理工作,涉及金額48.12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單位已完善資產調撥接收手續(xù),并完成資產入賬工作。

      3)關于“15個單位采購、劃撥或受贈的105項資產未登記入賬,涉及金額49.62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單位按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對取得的資產做好登記入賬。

      4)關于“4個單位存在防疫物資賬面結存數(shù)量與實物數(shù)量不符的情況”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單位迅速組織人員全面清點物資,切實做到賬實相符。

      5)關于“8個單位存在防疫設備未盤活使用,涉及金額13.77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閑置設備通過調撥至其他需要的單位、改造、租賃等形式完成盤活使用。

      6)關于“12個單位儲備疫情防控物資共計6.15萬件已失效但未處理,涉及金額42.70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單位通過捐贈、銷毀等方式完成對上述物資的處理,并開展統(tǒng)一清查工作,妥善管理疫情防控物資。

      4.關于“采購項目程序不規(guī)范”的問題

      1)關于“我市2個項目已竣工驗收仍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項目已完成工程結算,并補簽訂書面合同。

      2)關于“1個單位設備采購未按合同約定先付款后驗收,涉及金額36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對經濟合同管理情況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完善合同審批流程和管理流程。

      5.關于“未建立健全緊急采購內控機制”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單位已制定、修訂采購內控制度,完善及強化采購內控建設。

      (三)支持市場主體應對疫情紓困發(fā)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1.關于“水費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2家供水企業(yè)對個體工商戶執(zhí)行水費優(yōu)惠政策覆蓋面不足”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供水企業(yè)通過公示欄宣傳、電子信息發(fā)送和電話通知等方式,加強水費優(yōu)惠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有關政策宣傳到位。

      2)關于“3家供水企業(yè)未嚴格執(zhí)行對醫(yī)療機構的階段性降低用水價格政策,涉及應優(yōu)惠金額0.94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上述供水企業(yè)已落實優(yōu)惠政策,對醫(yī)療機構的水費進行減免。

      2.關于“獎補資金未及時撥付”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單位已落實資金撥付。

      三、重點民生項目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整改情況

      涉及重點民生項目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15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1個,正在整改4個,已整改金額0.49億元,制定完善規(guī)章制度5項。

      (一)城鎮(zhèn)老舊小區(qū)改造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建設項目無施工圖紙施工”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單位出臺制度,明確主體責任,要求建設單位依法依規(guī)履行工程建設基本程序。同時強化項目質量安全監(jiān)管,安排專人跟進指導。

      2.關于“中央直達資金未直達收益企業(yè)”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單位今后將嚴格規(guī)范及加強項目資金支出管理,保證單位資金支出真實合規(guī)。

      3.關于“個別建設項目未能發(fā)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問題,已完成整改。新建書室已添置座椅及相關活動用具,作為公共活動空間開放給小朋友及老人使用。

      4.關于“未完成試點任務”的問題,正在整改中。相關單位督促三埠街道辦長沙東社區(qū)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調動熱心業(yè)主擔任志愿樓長,但因小區(qū)內多為老人、租戶,進展較為緩慢。

      (二)民辦學校義務教育專項情況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1.關于“購買社保方式不合規(guī)”的問題

    1)關于“20191月至20226月,1個民辦學校定期以購買社保事由轉賬至一民營企業(yè),涉及金額172.88萬元,1824人次”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民辦學校已完善用工合同,理順用工關系,按規(guī)定為員工購買社保。

    2)關于“20226月份1個民辦學校未為16名教師繳納社?!钡膯栴},已完成整改。該民辦學校依法為教師繳納社保,保障教師的合理待遇,已為7名教師繳納社保,9名教師已離職。

    2.關于“支出依據(jù)不足”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民辦學校已補開發(fā)票2818.63萬元,補繳企業(yè)所得稅5.61萬元,滯納金0.94萬元。

    3.關于“隨遷子女優(yōu)先享受政府購買民辦學位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已完成整改。教育部門已將違規(guī)發(fā)放補貼1.05萬元退回國庫。

    (三)婦幼保健綜合大樓建設項目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情況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未及時辦清(理)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的問題,正在整改中。目前綜合大樓建設項目結算正在編制中。按規(guī)定辦理竣工結算后,市婦幼保健院將委托第三方開展竣工財務決算。

    2.關于“提前支付合同價款”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市婦幼保健院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明確醫(yī)療設備配送、安裝、調試和保修情況。相關設備現(xiàn)已全部完成安裝。

    3.關于“工程管理不嚴”的問題

    1)關于“工程檔案中缺少監(jiān)理日記”的問題,正在整改中。市婦幼保健院待整體工程結算后,與監(jiān)理單位進行核實扣減相關的監(jiān)理費。

    2)關于“工程的質保期為竣工驗收合格3個月后的一年,質量保修期過短”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市婦幼保健院已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按規(guī)定明確工程質量范圍和內容及保修期。

    4.關于“醫(yī)學裝備管理不完備”的問題

    1)關于“醫(yī)學裝備閑置”的問題,已完成整改。12種醫(yī)療設備均已完成安裝,并與綜合大樓同步投入使用

    2)關于“未建立醫(yī)學裝備驗收制度”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市婦幼保健院制定相關制度,規(guī)范醫(yī)療設備的采購流程和驗收要求,確保采購的設備能發(fā)揮最大綜合效益。

    四、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涉及國有資產管理審計9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額153.24萬元,制定完善規(guī)章制度1項。

    (一)關于“國有資產閑置”的問題,已完成整改。2項資產已成功出租,2項資產已移交市資產辦集中運營管理,4項資產正在掛牌招租。

    (二)關于“資產基礎管理薄弱”的問題

    1.關于“1個單位存在未對隔離酒店物資及時回收或封存、未及時更換過期物資、部分應急資源管理平臺數(shù)據(jù)與實際不符、部分應急綜合物資未動態(tài)更新資產儲備卡、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等問題”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回收、更換物資,經盤點核實后更新相應資產數(shù)據(jù)和資產儲備卡,并作出調賬處理,確保賬實相符。

    2.關于“1個單位無形資產73.73萬元未登記入賬”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已對無形資產進行補登記。

    3.關于“1個單位對接收樹苗的村鎮(zhèn)缺乏指導和監(jiān)管導致苗木的成活率低等問題”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加強對苗木栽植后的監(jiān)督指導,健全責任考核制度,牽頭制定《開平市“送苗下鄉(xiāng)”項目苗木管護協(xié)議書》,明確職責,落實管護責任。

    (三)關于“資產處置不規(guī)范”的問題

    1.關于“1個單位未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進行技術鑒定,對一輛未達到可更新年限的公務車辦理提前報廢和注銷”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召開會議,學習車輛報廢的相關文件精神,嚴格按手續(xù)辦理車輛報廢。

    2.關于“1個單位20208月報廢固定資產44.80萬元未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策”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加強管理,凡涉及原值10萬元及以上大額固定資產處置,均報局黨組討論決定。

    五、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guī)范權力運行審計整改情況

    涉及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guī)范權力運行審計17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額22.09萬元,制定完善規(guī)章制度12項。

    (一)關于“未按規(guī)定履行好鄉(xiāng)村建設專項資金所涉項目驗收職責”的問題

    1.關于“1個單位未及時牽頭做好7個項目的驗收工作”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已組織專家對7個項目開展了市級驗收工作。

    2.關于“1個單位未組織和參與1個項目驗收,僅由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并通過了驗收”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召開項目推進會,壓實主體責任,后續(xù)組織開展對其他項目進行驗收。

    3.關于“1個單位參與驗收的1個項目未按實際施工內容進行竣工結算”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督促大沙鎮(zhèn)重新核查并出具竣工圖和結算書后,組織檢查組現(xiàn)場檢查,確保結算數(shù)與實際相符,并印發(fā)通知要求全面開展自查工作。

    (二)關于“建設項目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已完成整改。1個單位重新修訂了內控管理制度,加強對合同訂立的監(jiān)督;1個單位加強學習建設工程結算管理規(guī)定,明確合同內容要素。

    (三)關于“項目后續(xù)跟蹤不到位”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已督查相關公司將固定資產登記入賬。

    (四)關于“內部管理工作薄弱”的問題

    1.關于“1個單位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部分條款不符合《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修訂了內部管理制度并遵照執(zhí)行。

    2.關于“1個單位未及時更新相關應急物資儲備辦法”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經征求各部門和鎮(zhèn)街意見后,重新出臺《開平市應急救援救災物資儲備暫行管理辦法》。

    3.關于“1個單位3項有關應急綜合物資倉庫管理的制度未注明發(fā)布日期和實施日期”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對管理制度進行重新修訂和印發(fā)。

    4.關于“3個單位未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2個單位未開展過內部審計工作”的問題,已完成整改。3個單位建立內部審計制度,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工作;2個單位按計劃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五)關于“部分重大經濟事項未經集體研究決策”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督促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并出臺有關行政執(zhí)法工作制度,要求執(zhí)法人員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事,對未按期繳納罰款情形及時提交集體討論研究決定,杜絕出現(xiàn)類似情況。

    (六)關于“后期執(zhí)行法律裁定不力”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書面責令當事人,要求其及時恢復植被、補種樹木,現(xiàn)已經通過現(xiàn)場驗收。

    (七)關于“超標準發(fā)放補貼資金”的問題

    1.關于“1個單位超標準發(fā)放補貼,涉及44人共5.52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已將超標準發(fā)放三防、應急值班補貼退回國庫。

    2.關于“1個單位未按標準發(fā)放勞務費,涉及1人共0.6萬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已對勞務費進行扣除,并對發(fā)放情況進行全面核查。

    (八)關于“公務接待陪餐人數(shù)超標準”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該單位重新修訂財務管理制度,明確公務接待陪餐人數(shù)。

    六、審計移送事項整改情況

    本報告反映的審計項目,市審計局共出具審計移送處理書6份,涉及問題線索事項8起。對于審計移送事項,各相關主管部門高度支持配合工作,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嚴肅查處各類問題。市自然資源局重新核發(fā)相關證明;市財政局認真核實相關事項,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問題進行核查后移送至相應的執(zhí)法機構處理;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責令被審計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54.27萬元,罰款25.62萬元;國家稅務總局開平市稅務局督促被審計單位按規(guī)定為員工購買社保,補開符合規(guī)定的發(fā)票,補繳稅款5.61萬元、滯納金0.94萬元,對4戶企業(yè)作出共0.65萬元的罰款。

    七、整改未到位問題的有關情況

    從整改情況看,各單位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強化責任擔當,嚴格對標對表,積極采取措施,整改工作取得較好成效,但仍有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3方面值得關注的情況:

    (一)因機制未完善,需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解決。比如未完成物業(yè)管理試點任務的問題,屬于綜合性、探索性、開創(chuàng)性較大的工作,需要相關改革措施有力推進。

    (二)因財力緊張,需在資金使用上統(tǒng)籌解決。比如違規(guī)分期并降低標準收取村鎮(zhèn)基礎設施配套費、項目執(zhí)行率低、使用醫(yī)?;痤A付非看病就醫(yī)情形核酸檢測費用等問題,需加大資金統(tǒng)籌力度,化解財政收支矛盾,籌措資金持續(xù)推進。

    (三)因涉及面廣、整改周期長,需在多方配合下協(xié)力解決。比如存在賬外資產、部分指標未能完成、錯報醫(y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未及時辦清(理)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工程管理不嚴等問題,需要多個單位共同梳理研究、協(xié)調推進、穩(wěn)妥有序推進。

    八、下一步加強審計整改的意見及建議

    (一)貫徹落實“釘釘子”精神

    整改責任單位應高度重視,壓實責任,主動作為,準確把握問題重點,科學分析問題疑點,精準打擊問題痛點,拿出真招實招、攻堅克難,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市委審計辦、市審計局將切實履行監(jiān)督指導責任,緊盯不放,掛賬督辦,落實清單式銷號、閉環(huán)式管理,統(tǒng)籌推動解決整改中的困難,促進審計整改工作更加準確精細,保障整改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深化構建“一盤棋”格局

    市委審計辦、市審計局將持續(xù)深化集中統(tǒng)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jiān)督體系,健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問責有力的工作機制,強化部門聯(lián)動,合力推動整改。堅定“動真格”的決心,進一步擴大審計整改情況對單位、個人考核的影響力,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情況嚴肅追責問責,有效打通審計監(jiān)督“最后一公里”。

    (三)奮力譜寫“下半篇”文章

    把“當下治”與“長久立”有機結合,既要求整改現(xiàn)行問題,又要求建立長效機制。分析行業(yè)領域的短板弱項,著眼體制機制的障礙缺陷,舉一反三,建章立制,改革創(chuàng)新,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勁頭,杜絕屢審屢犯、屢改屢犯,提高審計整改“治本”成效,實現(xiàn)標本兼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黨的二十大精神上來,深刻把握新時代新征程審計工作的要求,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各項工作要求,在市人大常委會的監(jiān)督下,扛穩(wěn)扛牢整改責任,落細落實整改措施,以扎實有效的整改成果助力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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