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鎖閉、封堵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
對應權責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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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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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富而盈制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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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83315221529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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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開平富而盈制衣有限公司堵塞疏散通道、未設置明顯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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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長沙)應急罰〔2023〕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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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作業(yè)現(xiàn)場管理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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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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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決定對開平富而盈制衣有限公司疏散通道堵塞、未設置明顯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5000元(伍千元整)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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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3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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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開平市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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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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