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 |
對應(yīng)權(quán)責(zé)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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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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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市鳴泰腳輪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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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83MA4UR25J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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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開平市鳴泰腳輪制造有限公司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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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蒼城)應(yīng)急罰〔2023〕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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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安全生產(chǎn)隱患管理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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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九十七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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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jié)果 |
決定給予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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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3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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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guān) |
開平市應(yīng)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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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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