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未對污水池、成品油罐等有限空間進行辯識、建立安全管理臺賬,并且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
對應權責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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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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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興時年服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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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0061775292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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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開平興時年服裝有限公司未對有限空間場所進行辯識并建立有限空間臺賬及有限空間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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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水口)應急罰〔2023〕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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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作業(yè)現(xiàn)場管理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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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工貿(mào)企業(yè)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管理與監(jiān)督暫行規(guī)定》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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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決定給予人民幣15000元(壹萬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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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3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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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開平市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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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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