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聲明
謝朝基因保管不善,將開府國用(1994)01037號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謝朝基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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