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延長實施
《開平市保障企業(yè)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
開人社〔2022〕178號
KPBG2022005
各鎮(zhèn)(街)公共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企業(yè)用工保障工作,現決定延長實施《開平市保障企業(yè)用工若干措施》(開人社〔2021〕181號)至2023年12月31日,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開平市保障企業(yè)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開人社〔2021〕181號).pdf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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