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
對應權責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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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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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周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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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身份證:33068119*******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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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開平市海宏衛(wèi)浴實業(yè)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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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水口)應急罰〔202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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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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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和《廣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規(guī)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暫行規(guī)定》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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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處罰款人民幣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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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2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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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開平市水口鎮(zhèn)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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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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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1.請對照本單位權責清單中的行政處罰事項進行梳理,每個違法行為或事項形成一張表,其中違法行為執(zhí)法依據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項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張表。
2.相關信息項表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填寫的,可在信息項右側欄中備注。